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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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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彎車道不轉彎 直行車道不直行 都是違規
  • 發佈日期:2019-06-21
  • 截止日期:2019-07-2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 類  別:機關新聞
  • 內  容:
  • 【新北市訊】駕駛人別以為只要是綠燈,開車直行都不會誤觸交通規則!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提醒在交通法規上,車輛是不可以利用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直行的,將會吃上600元罰單。

    裁決處指出,日前有駕駛人因下錯匝道後沿內側車道行駛,行經路口欲直行再上匝道,卻因內側車道是左轉專用車道,他見綠燈就直行開上匝道,被依違反道路交通處罰管理條例第48條1項7款,處600元罰鍰;這位駕駛人收到紅單後,覺得很冤枉,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仍遭法院判決敗訴。

    法院認為,設置轉彎專用車道是為了避免多車道的道路因駕駛人駕車直行或轉彎而車流交織,造成壅塞,以維護行車秩序及確保交通安全,因此直行車利用轉彎專用車道直行,即構成違規事實。

    根據裁決處統計,新北市107年至今年5月,直行車違規行駛左(右)轉彎專用車道就有9,101件,可見常有駕駛人利用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直行,忽略自身已違反了交通法規,而且發生肇事也會承擔比較重的肇事責任。

    裁決處也提醒轉彎車輛不可走直行車道轉彎,將違反第48條1項4款「在多車道左右轉彎不先駛入內外車道」,另外,路口如有轉彎專用箭頭燈號,駕駛人則應依箭頭燈號指示行駛,否則將違反第48條1項2款「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同樣也要吃上600元罰單,所以呼籲駕駛人循規「道」矩並注意燈號,不要為一時方便,反而吃上罰單,還影響行車秩序,甚至肇事。


    新聞發言人﹕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副處長林碧芬 電話:(02)89786101轉805
    新聞聯絡人﹕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專員陳珮琦 電話: 0910002010
  • 聯絡人:劉姝妏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秘書室
  • 聯絡電話:605
  • 電子信箱:an8910@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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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常利用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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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向車應提前駛入轉彎專用車道,確保行車安全及秩序。
轉向車應提前駛入轉彎專用..
 
瀏覽人次:25382 人 更新日期: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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