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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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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停欠費占用車格out,新北還「位」於民
  • 發佈日期:2019-04-19
  • 截止日期:2019-05-18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 內  容:
  • 【新北市訊】市區停車位一位難求,卻有人將路邊收費停車格當成自家停車位,不僅久停占位並積欠逾萬元停車費,新北市交通局依據「新北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針對路邊久停欠費車輛強力拖吊,自106年來計清除約260輛,另自3月19日起交安大整頓,已主動揪出12輛久停欠費車限期移車,否則將強力拖吊,還「位」於民。

    交通局表示,新北市總計約有3萬5,500個路邊收費停車格,部分車主久停占用,任憑車輛雨刷上累積大量的繳費單,欠費不繳,形成髒亂、影響市容。

    路邊久停占位的車輛種類主要包括報廢車、車牌已遭註銷車、欠稅欠(燃料)費車,以及涉及刑法的贓車,分別由環保局、監理單位、行政執行署和警方依法拖吊處理。新北市交通局則自106年起,主動針對欠費未移動車輛,透過收費紀錄,揪出欠繳停車費之漏網之魚,清除占位車輛。

    依「新北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停放於同一半徑100公尺範圍內的路邊停車場,逾10日未繳費,主管機關得委託民間業者,將車輛移至指定處所。交通局表示,過去久停車一停就是將近120天,如今只要有前述情形,在限期內車主未移置,交通局就會拖吊,二年來計清除占用車輛約260輛,若以一格路邊停車位一天平均周轉率為3輛車來計算,相當於清出9萬3,600輛次停車空位,讓公共停車位能夠公平輪替使用。

    交通局也發現,這些久停車輛欠費平均約2-3萬元,由於久停車經拖吊後,車主領車時必須繳清欠費及拖吊保管費才可領車,經統計久停車領回率僅為2成,這也顯示多是車主任意棄置路邊,長期占用收費停車格。交通局呼籲車主如果愛車較少使用或長時間不使用,車輛髒汙不但影響市容更對行車安全不利,應將車輛停放適當處所,切勿任意棄置路邊占用公共資源而遭拖吊保管,停放路邊收費車格也需依規定繳費,切勿貪圖一時方便,讓荷包失血!

    資料詳洽:交通局停營科科長許芫綺 電話:(02)29702960轉8004
    新聞聯絡人:交通局專員陳珮琦 電話:0910002010
  • 聯絡人:黃品雯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營運科第一股
  • 聯絡電話:02-29702960轉8102
  • 電子信箱:AQ8227@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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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740 人 更新日期: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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