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車時須將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證上登載之車號,須與停放之車輛車號一致)擺放於車輛臨馬路側(如駕駛座左側),且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上文字(發證單位、車號、證號、使用期限)未遭遮敝。
(二)符合上述規定之車輛,管理員即依停車優惠時數開立0元費率之繳費通知單,享免銷單的服務。
電話:0800-007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