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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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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龜速車也要吃罰單 占用中線車道罰單比超速貴
  • 發佈日期:2019-12-12
  • 截止日期:2020-01-1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 類  別:機關新聞
  • 內  容:
  • 【新北市訊】國道開車超速要罰,龜速前進阻車流,也要吃罰單;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國道龜速車罰單依內側、中線、外側車道區分3 種,內側定義為超車專用道,規定需以最高限速行駛,以中山高苗栗路段為例,最高速限為100公里,行駛內側車道時速不得低於100公里。

    李忠台表示,用路人行駛中線車道不得低於80公里,外側車道則以最低速限60公里為裁罰標準,違者都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3000到6000元。

    日前一位小客車駕駛以時速69公里行駛於國道中線車道而遭警方舉發,他認為行車時速低於80公里都要處罰,是「公權力使用過當」,忿而提起行政訴訟;經法院勘驗違規影片,顯示原告所駕駛的汽車於未塞車狀態下行駛在中線車道,且時速低於80公里以下,違規事實明確,因此判決小客車駕駛敗訴。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107年至今年10月慢速車占用車道,計有118件,雖然被舉發件數不多,但慢速車輛行駛內側或中線車道易造成車輛壅塞,請駕駛人確實遵守車道行駛速度的規定。

    新聞發言人: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副處長林碧芬 電話:(02)89786101轉805
    新聞聯絡人: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專員陳珮琦 電話:0910002010
  • 聯絡人:黃秀娥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秘書室
  • 聯絡電話:89786101轉601
  • 電子信箱:AF9340@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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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速車開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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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23343 人 更新日期: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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