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逾放場及租用民間拖吊保管場工作人員告知義務
- 發佈日期:2017-01-04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 類 別:拖吊常見問題
- 詳細內容:
領車時,保管場將會告知應繳交之車輛移置費、保管費金額,另有關代收交通違規罰鍰服務及完成送達程序,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當日移置保管之違停車輛(不含酒駕查扣車輛),會當場告知領車人罰鍰金額,並詢問是否現場繳納;如車輛所有人不願當場繳納,會將該車輛之逕行舉發通知單通知聯交付車輛所有人簽收,以完成送達程序。
(二)、若車輛所有人未於當日辦理領車手續,逾放場同仁將「限期領回通知單」連同違規車輛之「逕行舉發通知單」於第2日送至管轄分局裁決室一併辦理掛號郵寄通知。
(三)、上開違規「逕行舉發通知單」經移送分局裁決室後,若車輛所有人前往辦理領車時,逾放場同仁將會告知該「逕行舉發通知單」已掛號送達,當下無法提供代收罰鍰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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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7-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