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等暫僱職務代理人(交通管制工程科)
- 正取:1人
- 備取:2人
- 發佈日期:2026-10-12
- 截止日期:2026-10-2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辦理不分區規劃、綜整視導及考核、專案推動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本局交通管制工程科(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0樓),115年底預計搬遷至第二行政中心(新北市三重區中興段1442-4地號22樓)。
- 薪 資:月支報酬新臺幣45,624元
- 學歷/檢定要求:
- 碩士以上畢業;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2年以上工作經驗(請附證明文件)。
- 徵才條件:
-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形。
2.具有word、excel、powerpoint文書處理能力。 - 報名手續:
- 一、報名方式:意者請將應徵資料以電子郵件寄至tdhr@ntpc.gov.tw,並請於主旨上註明【應徵7等暫僱職務代理人(交通管制工程科)】。
二、應徵資料,請備齊並依下列順序排列:(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下載報名表填寫,不合格式者恕不受理。(2)最高學歷證件。(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或文件。(4)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 甄 試:
-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 一、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5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二、本職缺待遇為月支報酬328薪點(折合新臺幣45,624元),工作期間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預估至117年10月14日)。 - 聯絡人:人事室 莊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8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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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