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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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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轉彎前少做一動作 荷包恐失血
  • 發佈日期:2025-06-09
  • 截止日期:2025-07-06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 類  別:機關新聞
  • 內  容:
  • 【新北市訊】新北市一名汽車駕駛行經路口時,才一打方向燈就馬上右轉,造成後方機車騎士反應不及而撞上受傷,這名汽車駕駛經法院判決過失傷害罪成立。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新北市汽機車因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發生交通事故而申請鑑定案件,112年計有101件、113年103件,而今(114)年截至4月底則有9件,提醒民眾駕駛汽、機車應遵守相關道路交通法規,以提升用路人安全。

    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4、5款規定,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3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3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裁決處指出,上述這名汽車駕駛因涉過失傷害被起訴,經法院認定其行駛至交岔路口30公尺前未顯示方向燈即貿然右轉,造成後方機車騎士反應不及而撞上受傷,因此判決汽車駕駛過失傷害罪成立。

    裁決處呼籲駕駛人車輛起駛、轉彎、變換車道前應記得並提早打方向燈,避免其他車輛因反應不及而發生事故。

    新聞發言:交通事件裁決處副處長林碧芬      電話:(02)89786101轉805
    資料詳洽:交通事件裁決處肇事鑑定課課長黃心瑜  電話:(02)89786101轉500
    新聞聯絡﹕交通局專員陳珮琦           電話:(02)29603456轉6976
  • 聯絡人:副處長林碧芬
  • 聯絡單位: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秘書室
  • 聯絡電話:(02)89786101轉805
  • 電子信箱:AA6101@ntpc.gov.tw
  • 聯絡人:課長黃心瑜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秘書室
  • 聯絡電話:(02)89786101轉500
  • 電子信箱:AK3946@ntpc.gov.tw
  • 聯絡人:陳珮琦
  • 聯絡單位:新北市交通局
  •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6976
  • 電子信箱:AL6246@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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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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