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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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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設紅綠燈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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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代辦號誌原則為何?
  • 發佈日期:2015-10-3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 類  別:新設紅綠燈常見問題
  • 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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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局係依委辦機關於本市轄內辦理各項新興建設及改善周邊交通計畫需要,研訂設置交通標誌、標線、號誌等交通設施規格,先行辦理代辦工程案採購招標作業,屬預約式契約(即:開口契約)執行後續代辦交通設施工程。
    2.委辦機關權管工程案內交通設施,如擬請本局代辦者,應於初擬構想時,檢送基地之路型規劃圖、交通設施配置圖,供本局先行審視並提供意見;委辦機關及本局合意委託代辦後,次將定案之路型規劃圖、交通設施配置圖交付本局列案設計及安排各單項工程施作順序,由雙方會商施工期程。
    3.委辦機關應主政協調工區各項工程界面(含路燈、號誌、電信、電力、瓦斯、自來水等)事宜。如委託代辦工程涉及2個以上委辦機關者,應書面協議一委辦機關為代表機關,負責辦理其一切有關代辦事項整合作業。
    4.委辦機關權管工程案內各項用電需求,應與新設永久交通號誌用電一併由委辦機關向臺電公司申請,如另由本局於代辦新設永久交通號誌施工時再行申請用電,委辦機關應規劃留設必要之工期,俾利交通號誌適時供電運作。
    5.委辦機關權管工程案如於重劃區或新闢路段,必須優先以「地下管道」、「埋設手孔」、「一向一線」、「加裝對時模組」及「採LED節能燈箱」,並鼓勵新設號誌採「標誌(路燈)共桿」、「一燈一線」、「太陽能或不斷電系統替代電源」等前提為原則進行初步、細部設計。
    6.重劃區或新闢路段地下管道及手孔一律由委辦機關權管工程案自行挖埋,以減少本局代辦施工工程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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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4393 人 更新日期:201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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