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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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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三讀通過
  • 發佈日期:2020-09-04
  • 截止日期:2020-10-04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 內  容:
  • 【新北市訊】新北市議會今天通過「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自治條例規範對象包含小客車、機車、自行車或其他運具,新北交通局長鍾鳴時表示,未來所有的共享運具都將納管,避免過去oBike亂象重現。

    鍾鳴時指出,自治條例明確規範營運者必須向交通局提出運具數量、使用權利金、保證金、營運許可內容,經審查核定後取得營運許可,才可營運;營運者與使用者要有明確合約、保險,並且能夠釐清責任歸屬,若有違規等情況就能扣除保證金。

    鍾鳴時並表示,在自治條例公布實行前,已營運的業者應於自治條例發布實施後三個月內必需取得營運許可,未依規定辦理且持續營運者,將依法裁處。

    交通局綜合規劃科科長吳政諺表示,為避免發生大量共享運具占用路邊停車位、影響市民停車權益,交通局將依自治條例審查共享運具業者提送的營運計晝書,獲許可後始得營運;若擅自擴展營運範圍、任意投車,將通知限期業者改善,未改善或違規情節重大者,將廢止其營運許可,且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以維護停車秩序和市容。

    鍾鳴時說,所有共享運具都要納入管理,每輛車都要有GPS追蹤,不僅讓使用者在使用中享有權利外,同時建立完善的個資保護及保險制度,交通局也將不定期派員稽查業者有無依核定的營運許可內容、服務區域營運,以提升新北市共享運具的使用效益和發展。


    資料詳洽:交通局綜合規劃科科長吳政諺 電話:(02)29603456轉6956
    新聞聯絡:交通局專員陳珮琦 電話:(02)29603456轉6976
  • 聯絡人:陳珮琦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局本部
  • 聯絡電話:6976
  • 電子信箱:AL6246@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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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978 人 更新日期: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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