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度拒絕配合酒測 累計罰鍰達108萬元
- 發佈日期:2024-11-27
- 截止日期:2024-12-27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 類 別:機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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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訊】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今(27日)第58次公布酒駕累犯名單,名單中的梁民鋒自111年3月7日起合計拒絕酒測3次,遭禁考駕照13年,罰鍰高達新臺幣108萬元,全數移送強制執行。
裁決處指出,部分民眾酒駕遭遇警方攔查時,以為拒絕酒測就可以逃避處罰,殊不知現行法規針對拒測違規,初犯即處以新臺幣18萬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3年、吊扣車輛牌照2年處分;屢次累犯則依違規次數累加罰鍰金額,每次皆依前次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18萬元,並加重禁考駕照5年,若拒測逃逸而致人受傷或死亡,則永久吊銷駕照並沒入車輛不得領回。
裁決處表示,本次酒駕累犯名單共有32人,其中第2次累犯者共10人,第3次以上累犯者共17人,另酒駕拒測累犯第2次累犯者共4人,3次者1人;新北市目前已累計公布1336人、1437人次,本次公布案件除1件辦理分期繳納中、6件移送強制執行,其餘皆已結案。
根據裁決處統計,新北市今年1-10月酒駕違規累犯件數計798件,較去年同期的1059件已減少了 261件,減少幅度達24%;另今年1-10月酒駕違規拒測件數計415件,較去年同期的450件已減少了35件,減少幅度達7.7%,違規情形較去年有明顯下降趨勢,略見成效。
裁決處表示,新北市持續針對餐飲營業場所密集路段,以及易發生酒駕時間、地點全面強力執法,設置路檢點並機動巡邏攔檢,請市民朋友千萬不要心存僥倖酒駕上路。此外,若遇警方實施酒測路檢,請務必遵照員警指揮並暫停,配合酒測,切勿駕車加速逃逸,否則不僅恐傷及無辜、造成更嚴重的事故,更將面對更嚴厲的處罰及刑責。
資料詳洽:交通事件裁決處積案催收課課長陳宜貞 電話:(02)89786101轉400
新聞聯絡:交通局專員陳珮琦 電話:(02)29603456轉6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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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