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身心障礙者銷單問題

  • FB
  • Plurk
  • 友善列印
  • 字級設定:
  • 小字
  • 一般
  • 大字
已放置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停同一格位,為何有時開0元費率繳費通知單,又有時開一般費率繳費單?
  • 發佈日期:2016-12-2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 類  別:身心障礙者銷單問題
  • 詳細內容:
  • ()符合全日免費資格之車輛停車時,於擋風玻璃明顯處放置有效且加註車號之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或懸掛專用車輛牌照)後,於同一停車位連續停放2(1日不論何時入格即為第1)內,開單人員開立0元費率繳費通知單(可免辦銷單),惟至第3日仍停放同一車位(或離開後又回到同一車位),即屬連續停車行為,開單人員即開立一般費率繳費通知單,須辦理停車優惠。

    ()另停車後雖已於擋風玻璃明顯處放置有效且加註車號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惟識別證上文字(發證單位、車號、證號、使用期限)遭遮蔽時,亦會開立一般費率繳費通知單,須辦理停車優惠。

    電話:0800-007550


相關附件
相關圖片
瀏覽人次:1606 人 更新日期:2016-12-29
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