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可配戴藍芽耳機嗎?
- 發佈日期:2016-04-2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 類 別:公車常見問題
- 詳細內容:
目前並無法令強制規定限制駕駛於行駛中使用藍芽耳機,但基於行車安全,本局已宣導客運駕駛應秉持專心行駛,非不得已情況不使用。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之一規定:「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進行撥接或通話者,處新臺幣3,000元罰鍰。」另因市區內路況瞬息萬變,為避免駕駛分心,無法注意突發狀況,仍不建議市區公車駕駛使用免持裝置接聽行動電話,以維民眾搭乘權益及用路人、車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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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6-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