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動廣告車處理方式
一、依「新北市設置廣告物之汽車管理辦法」規定,廣告車係指以張掛、附加或黏貼方式於汽車車體上之車輛。 二、市民如遇有車輛將廣告物以張掛、附加或黏貼方式於汽車車體上,可通報110成案列管,由轄區派出所派員現場執法取締。